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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协商好的最后工作日为1月20日,但公司以未完成工作交接为由,一直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也未开具离职证明。这样做是否合法呢?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尽快开具离职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其他 2013-02-16 07: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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