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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小孩,一个女儿4岁,一个男孩现在八个半月。我老公在我在家带孩子时又在外面和别人的老婆租房住在一起。我打算跟他离婚,要他赔偿精神损失费之外,如果儿子我要抚养的话,他需要再给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 2009-09-23 11: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一人抚养一个小孩,你丈夫不需要再向你支付抚养费。当然,如果你确实无能力独自抚养,你也可要求你丈夫支付部分抚养费。
  • 你有两个孩子,离婚对小孩不公平,你应该慎重。如果你确实不愿意与他一起生活,你应该考虑两个问题:一,小孩抚养权。二、财产分配问题。两个小孩一般一人一个,小孩两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是,问题是对方可能会转移财产和虚设共同债务。收集对方存在婚姻过错的证据(如:家庭暴力、婚外情、赌博等),争取能一次判决离婚。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具体处理事宜,欢迎来电详谈。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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