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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个月12号晚上开车把一年轻妇女撞倒,结果该妇女只是擦伤,车子夜没有受伤~所以商量自行解决,没有报案·没有报保险公司·但是在16号时该妇女说脚疼痛,需要倒医院检查,后来检查费用和医疗费用一共花了2000多元·我在18号报了交警部门,23号报了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已经对此案件做出了案件认定,但保险公司以没有在五日之内报保险公司为由,拒绝赔付····请问他们这样的说法合理吗?我真的不能索赔吗?可以索赔的话我应该参照那个法律条款的规定? 急·请专家解答·谢谢

其他 2009-09-23 15: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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