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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他曾经是情侣关系,后分手,他是榆次人,他欠我十万,我们有借条为证,他一直说要还的,可不断的以要还钱为饵,要我支付他借钱及汇钱给我的手续费及车费,可每次他都是骗我的,而我为了拿回借条上的钱,一次次受骗,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告他诈骗罪吗?另外他偷拿了我的信用卡取了两万现金,这构成盗窃罪吗?我现在没钱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帮帮我,谢谢

其他 2013-02-13 07: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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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不成,您带着借条 到对方所在地 法院起诉 主张对方还款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协商不成,您带着借条 到对方所在地 法院起诉 主张对方还款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可以起诉他还款
  • 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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