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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25岁,因2月14号晚上12点跟对象去酒吧玩时,对象的朋友让给带点吃的,因不开门就没带,那位朋友一进门就问我的吃的呢,我姑娘对象说不开门,那位朋友因为喝酒了不高兴,我姑娘多了一句话说,要不打车我陪你去买,那为朋友拿空酒瓶过来往我姑娘头上打酒瓶碎了,打的部位有个血包现在下去了,我姑娘在住院,请问这叫故意伤害吗,谢谢

离婚 2013-02-18 20: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故意伤害,承担什么责任具体需结合你女儿的伤情作出判断
  • 你好,酒醒后应按照故意伤害处理。
  • 如果构成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
  • 如果构成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是轻微伤,就只涉及民事赔偿。
  • 你好: 如果构成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是轻微伤,就只涉及民事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当然以上的赔偿项目还由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比如:误工费由受伤者的个人工资收入、住院天数及受伤者所在单位是否扣发工资等决定;护理费由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及所在单位是否扣发工资等决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由住院的天数及省内省外住院等决定;伤残赔偿金由所受伤是否构成伤残及几级伤残等因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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