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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号,被害人在一邻居家串门时,被三人手拿刀刺刀刺伤,当时唐口镇派出所出警,以理由不足没有抓人,后鉴定为轻伤,鉴定9月23送往派出所,9月23派出所对我爸爸及证人取证完毕,我想知道下一部派出所该怎么走?还没有抓人对不对?派出所在9月23前没有立案对不对?作为被害人应该怎么做

刑事辩护 2009-09-25 13: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父亲的伤情达到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作为受害人,你父亲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作为受害人,你们可以督促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具体的要做的工作国语复杂繁琐,可以预约律师详细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为宜,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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