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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09年3月12日(当时我的年龄是三十五周岁)在中国人寿保险业务员耿成那里购买了一份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年交保费52110,交费年限为五年,当时保险业务员给我做了一份很完美的计划书,计划书中说本人生存至80周岁,累计可领取生存金435000元,身故领取保险金30万元,计划书中未提及保费是否全额退还问题,业务员也未提及,现在我已经交了四年的保费,共交208440元,去年的三月份我去保险公司取了一笔生存保险金9000元,三年多的红利2000多元,马上我就要续交第五年的保费,这样计算我五年共交保费260550元,以此计算,以后的每三年保险公司给我9000元加上不定期的分红也才10000多元,而且我仔细看了一下保险合同,又咨询了下客服,四十五年之后我才能拿回30万元本金,本金不退,当时保险业务员给我讲解的时候并未提及本金不退,短短的三年我以相对于银行利息赔了近两万元,这与保险公司当时计划书中说的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完全不符,这样的行为合法吗?我想请有关人员能帮我协调一下,我要求全额退保,保险公司业务员这种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一些惩罚

银行 2013-02-19 22: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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