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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供职于湘潭县一电器销售公司,今年7月7日因送空调至一茶楼并协助安装而不幸触电坠楼身亡,请问律师,我家属应怎样索要赔偿?能赔偿多少?

其他 2009-09-25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享受工亡待遇,标准见北京王律师所列法条.
  • 因工死亡,按工伤赔偿,到公司协商,按工伤标准赔偿,公司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按工伤标准赔偿。 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贸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 这个属于工伤,一般来说得十几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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