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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离婚 2013-02-21 15:4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 判决是否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 你好,如果法院不判决离婚可以等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
  • 可向法院起诉。
  • 可以起诉离婚。
  • 第一次起诉一般法院会驳回
  •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 女方不同意,如果男方坚持离婚,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可以支持离婚请求。
  • 可以起诉
  • 可以起诉,但是第一次离婚的可能性较小,涉及第二次诉讼。
  • 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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