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爱人是名出租车司机,23日在广东路口因为对方司机闯红灯把我家车给撞了。开始经协调对方认为自己是全责,且他是上的全险所以同意由他负责修车,并由出事当天开始支付每天200的误工费。经保险公司和物价局定损后,要到交通队结案时,他又推翻开始的协议,否认全责。因为国庆长假,如果不结案不能提车我们的损失会更大,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吗,具体怎样计算,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因为如果按照2008年天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我们1天只能有100多的误工费。如果我们主动要求结案,他不支付这些费用怎么办。

其他 2009-09-25 23: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