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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乙)公司是负责网站优化排名,和建设网站。我在职期间,老婆申请一个网上空间做(甲)公司网站,老婆参股进这间公司,我帮忙做技术支持,没参与宣传,没利用(乙)公司资源,没泄露(乙)公司资料,网站技术是我的专学,不是向(乙)公司学的。(甲)网站产品图片,做网站编码,公司名称与(乙)公司网站完全不同。但在(乙)公司被人要求我在他们面前说网站是我做的。我是否构成法律犯罪?

其他 2008-05-24 12:0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多谢各位名律师的建议。
  • 案情复杂,建议面询律师!
  • 需要可以联系。QQ:117749691
  • 是否构成犯罪要视乎具体情况而定的。并且,这样的案情也不是三言两语即能说得清楚的,建议携相关材料直接面询律师为妥。如需帮助或仍有不解,可直接来电或通过QQ免费咨询。
  • 是否构成犯罪要视乎具体情况而定的。并且,这样的案情也不是三言两语即能说得清楚的,建议携相关材料直接面询律师为妥。如需帮助或仍有不解,可直接来电或通过QQ免费咨询 。--------(吴培雄,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曾参加国家西部计划,赴广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先后就职于检察院、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2006年获国家“中国志愿服务铜质奖章”)
  • 网站是否是你做的,是否泄漏技术秘密,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要靠证据说,不是你说的。所以你应当详细讲清楚都有啥证据支持你的说法,我才可以给你给建议。 深圳晚报、商报特约嘉宾律师,成功代理南方报业集团、贵州同济堂药业股份公司、重庆卓创宏展房地产公司、深圳金因生物公司、深圳华生元公司、中山生物工程公司等多起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成功代理四通高科股份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土地抵押、深圳影响面很大的阴阳合同要求撤销房产证、二手房买卖等多起土地房产案件;成功代理多起劳动、离婚、人身伤害侵权、经济合同等案件(案件胜诉判决、评论、报道等在很多网站:如google搜索及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商报等上)。 1975年10月出生,警官大学毕业,取得工学、法学、经济学士学位及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英语通过国家六级。做过四年警官后一直做律师,是懂得技术、经济管理的复合型律师。专业特长:知识产权(专利等)、经济合同、婚姻、劳动法、房地产等。
  •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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