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一个妹妹是个残疾人,有残疾证没有工作,已离婚多年身边无子女,现吃低保今年53岁、现跟着我母亲已80多岁生活、现老母亲身体很不好,我想问是如果母亲不在的话,我的妹妹能否进公办的福利院或养老院,

离婚 2016-11-26 19: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生活福利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 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第四十二条 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举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第四十四条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  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 夫妻离婚子女享有财产继承权。按法律规定,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子女,都是享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洛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