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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建房子双方订了协议书,甲方因旧房被征用,可以申请建房的条件,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把自己的自留地作为申请民宅建设的用地,甲方愿意以其名代申请并把该地交付乙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请问双方要是签了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其他 2009-09-27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问题比较专业,建议与律师面洽。
  • 您的问题不够确切。 甲的房子被征用,甲方可以重新申请另一块宅基地。 乙方愿意将其自留地申请给甲方作为建设用地吗,乙方愿意上前提,村委会也要批同意。甲方取得房屋怎么还要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在能申请其地用地的情况下,为什么愿意代乙方申请呢? 你的问题是要解决谁的权益? 现在所述的问题看不出要解决甲的权益还是乙的权益。 建议你将问题细化,或直接致电本律师咨询。 根据你现在的问题来看,协议书经村委会同意后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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