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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四岁了,他有爷爷奶奶并且都很年轻,而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如果我起诉离婚【以感情不和为由】,法院怎么判

离婚 2009-09-27 09: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十岁以下的孩子一般跟随母亲,但是,如果你经济情况不好,可以归男方抚养。双方协商不成时由法院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来做判决
  • 您好: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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