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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单位上班,住单位的房子,交了一万多元(房子很小),相当于一次性租金,即我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当时交钱时没有协议,只有一张收据,上面写:收到某某交来住房款。现在单位已被外交企业收购,一些职工的住房(交一次性房租的住房)被原来的厂领导班子合资收购,也就是说现在我们住的房子的所有权是以前那些领导的(他们注册了一个公司),现在要拆迁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我们可以拿到补偿吗?谢谢

合伙企业 2009-09-28 10: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⒈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①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②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⒉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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