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们村的土地被县政府征用了,县政府给村民的土地赔偿款由县里发到乡里, ①:请问乡政府有权利从赔偿款中扣留一部分(可能是10-20%)做其他用吗?村委会同样有权利扣留吗?②:最关心的问题,我们的被征用的土地是国家规定的30年不变的土地,在土地被征前,我们村有些人的户口迁出去了(非农业户口),这些人有自己的人均土地,但没有固定工作,请问我们这些非农业的孩子能分到土地赔偿款的全额吗?村委会规定户口在外的给农业户口的60%赔偿合理吗?③如果村委会按照60%发放,我们起诉村委会有胜诉机会吗?这方面有法律依据吗?希望法律专家、律师们给分析下!~

国家赔偿 2009-09-28 14: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