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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我们单位2007年6月1日到2012年5月31日与本系统另一事业单位签定了一份为期5年的协议,在托管期,我们的编制,资产没有整体划拨过去,己调整到托管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无条件回来工作。我是按托管协议与2012年6月1日回来要求上班的,我天天按时来上班,并找领导解决问题、可领导说我是体制内的必需无条件服从、领导与2012年12月中旬左右强行将我的人事关系调入托管单位,在这7个月里我天天找领导理论,他们没有发我的工资,被通无懒我于12月27日到那边报到,他们才在2013年2月4日发了我的工资和过节费。我不服与他们理论,要奖金加其它福利,他们就是不给并说我没上班,请问我能要吗?要怎样维权。

其他 2013-03-01 10: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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