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首先我们公司是下个月末才给员工发上个月的工资就是说2013.1月的工资在2013.2月末才会发放,今年过年休假(从2月1日休到2月15日)回来之后,在2月27日我们收到的工资条显示提成由原来的5%直接变成了2.5%,在这之前公司从未向我们提出降低提成的决定。我们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上只写了底薪是多少,而没有写明提成部分。 有3个问题:1,公司是否需要经过员工同意才能降低提成,2,如果公司降低提成,我们一定会提出离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1月和2月的工资提成,是否应该按照之前5%的提成来计算,3如果最后双方没有谈妥,是否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哪方赢的几率比较大,之前的工资条以及公司提成的构成,我们都有记录

其他 2013-03-01 11: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