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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款人在2011年9月写了欠条,欠条写明是在2012年春节还清欠款。 二、欠款人户口是在江西,而我们是在珠海,应该如何进行起诉。 三、欠款人是个人,而债权人是公司,这样会影响起诉吗?

其他 2013-03-06 1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从2012年春节开始两年内如果不起诉你可能丧失胜诉权。 二、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三、不影响。 如果满意本回复,请采纳。
  • 1、还款期限到期后两年内必须起诉。2、起诉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你需要到他的户籍地起诉,如有证据证明该借款是在珠海发生的,可以在珠海起诉。3、不影响你的起诉权。
  • 1 起诉一般原告就被告 2 需在2年内起诉,3 不影响
  • 1、还款期限到期后两年内必须起诉。2、起诉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你需要到他的户籍地起诉,如有证据证明该借款是在珠海发生的,可以在珠海起诉。3、不影响你的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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