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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婚前男方家长出首付,首付款发票是男方名字,房产证没有下来,如果先结婚的话,婚后房产证上只写男方名字,女方可以分房子么?如何婚后在房产证上只写男方名字?

离婚 2013-03-04 17:3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首付购房并且房屋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所有,婚后另一方只能对共同还贷的部分主张权利。所以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一般来讲房屋就是男方的财产,女方也只有可能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主张分割。房屋登记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与购房合同上的登记人一致,所以如果以男方之名签订购房合同那么房产证登记人也为男方。
  •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首付购房并且房屋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所有,婚后另一方只能对共同还贷的部分主张权利。所以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一般来讲房屋就是男方的财产,女方也只有可能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主张分割。房屋登记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与购房合同上的登记人一致,所以如果以男方之名签订购房合同那么房产证登记人也为男方。
  • 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女方可以针对共同还贷的部分主张权利
  • 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首付购房并且房屋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所有,婚后另一方只能对共同还贷的部分主张权利。所以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一般来讲房屋就是男方的财产,女方也只有可能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主张分割。房屋登记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与购房合同上的登记人一致,所以如果以男方之名签订购房合同那么房产证登记人也为男方。
  • 因为是贷款买房,婚后偿还贷款的部分及相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详询请致电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首付购房并且房屋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所有,婚后另一方只能对共同还贷的部分主张权利。所以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一般来讲房屋就是男方的财产,女方也只有可能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主张分割。房屋登记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与购房合同上的登记人一致,所以如果以男方之名签订购房合同那么房产证登记人也为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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