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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心人,你们好, 我是天津人,所有人事关系在天津,丈夫是北京人,关系在北京, 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男方父母照看,半年前我调到北京工作(但关系未变, 也可随时回天津,工作收入稳定),一直与男方父母生活在一起, 我想问问如何取得离婚中孩子的抚养权,不惜一切代价。我也看了一 些相关规定,对于两岁以上的孩子,好像女方胜诉的把握并不大, 跪求好心人指点!

离婚 2008-05-27 07: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两周岁以下原则上由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原则上由对孩子更有利的一方抚养,10周岁以上征求孩子的意愿。
  •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你们协商不成的话,法院判时主要看谁抚养对孩子有利。
  • 考虑实际情况。
  • 法院主要是考虑怎样判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你如果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考虑你的条件是不是优于对方。其实,你不必一定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什么一定要你抚养呢?你现在要考虑的不是你能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是要考虑谁抚养对孩子更好。如果你抚养孩子比对方抚养孩子更好,法院也一定会支持你的。这时候要冷静考虑问题,不能一时冲动。 法院要考虑的问题主要有:双方的收入、是不是有一方有恶习或违法犯罪记录、谁接受教育程度更高等等。
  • 10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 法院判时,主要看谁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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