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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的房产给了小儿子,父亲没有按排好母亲以后赡养问题。在大儿子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小儿子办理了法律赠与合同(没有房产证),两位老人不懂法律赠与或起到的作用是什么,父母患有间隙记意性老年痴呆症。父亲王泽江82岁、母亲周风清77岁。因母亲和小儿子与儿媳很多年关系不好,小儿媳多次极尽恶毒的漫骂母亲周风清,让母亲一想起来就不寒而栗。在小儿子和弟媳的影响下,从小一手抚养长大的孙子也帮着母亲说奶奶的不好,弟媳甚至发展到杨言要动手打老人,几年来小儿子夫妻2人未对父母尽到任何赡养义务,逢年过节也不回家看望,对父母的事情不关不问。做为小儿子不但不调解,还和妻子站到一个立场上恶毒攻击母亲,弟媳打电话给亲戚说要老人“去死”的境地。这就造成了即便房产全部给到他手里,小儿子和弟媳他们能好好的赡养老人吗?这让大儿子及大女儿在心里打个问号?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规避老人赡养风险,把已赠出的房产要回来写在老人的名下该怎么办?

调解 2013-03-07 20: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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