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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满十年,现公司无故要求更换工作岗位,协商不行就消极处理,(打卡不让做事)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如果按劳动法可以赔偿多少个月的工资?

其他 2013-03-08 20:1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让做事的,工资不得克扣。可先行收集证据,根据是否克扣工资再作决定。
  • 打卡不让做事属于变相解雇,也是非法解雇,应支付双倍赔偿金。建议先去劳动局书面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当然也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补金。所以,要看你采取什么诉讼策略了。
  • 公司并没有主动解雇你,但未提供劳动条件,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辞职,要求公司按照2008 年以后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先收集、保留好证据
  • 打卡不让做事属于变相解雇,也是非法解雇,应支付双倍赔偿金。建议先去劳动局书面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当然也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补金。所以,要看你采取什么诉讼策略了。
  • 你好,我是东莞律师。同等工资待遇下。(单倍的是经济补偿/双倍的是经济赔偿。)这个做法暂时有争议,欢迎来电详谈。
  •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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