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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如果双方仅因感情破裂听说要起诉二次,那第二次开庭会否当庭判?如不判要多长时间判或会否再开庭?请专业律帮助告之,谢。

离婚 2013-03-05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准确的说,不是“起诉二次”,而是依照我国婚姻法,原则上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将调解作为必经程序。而对于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即第一次合好的,之后6个月内不能再起诉离婚。 如果在第一次起诉的调解阶段,无法达成调解一致的,则案件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此时如果原告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另外关于您提到的审限问题,从立案到判决,简易程序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实践当中,各地法院也多少有些延时的现象。 如果原告或者被告不服一审案件,又有上诉的,该二审案件审限为3个月。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PS:根据您的追问,如果在调解阶段双方都同意离婚,只是对财产分割方面存在异议的,法院一般会直接判决离婚,财产的分割则由法院根据离婚诉讼中双方的举证进行综合裁决。因此建议在起诉阶段就聘请专业的律师,做好准备。
  • 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主要因素是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并不一定说起诉二次就会判决离婚。
  • 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主要因素是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并不一定说起诉二次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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