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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女方以男方脾气不好,提出离婚。三金等男方所给聘礼女方已经拿走。女方家长给女方的聘礼为一辆价值14万的车,现在女方想要回车子的发票,男方没有给。请问,车子算共同财产吗?男方能要求均分车子的价钱吗?目前,车子的发票在男方这里,车子女方已经开走了。

离婚 2013-03-09 1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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