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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用了农村的土地搞养殖业,也建了功能房和兔圈,效益不好就停止不搞了,但一直交土地租用金至国家复垦政策的执行,我的房子按国家规定进行了赔偿,但屋基和荒坝国家的赔偿我没有,归土地出租方。请问这合理吗?如果我应该得,那能够得多少?(如果没有我当初建房搞养殖业,这块土地就得不到复垦赔偿)。谢谢!

金融 2013-03-11 19: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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