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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去年8月份离婚,有两个孩子11岁男孩和4岁女孩,协议好男方要男孩,女方要女孩,谁也不给谁扶养费。夫妻双方共有一套房产,离婚协议上双方同意把这一套房产给男孩所有 1:女方现在反悔起诉男方分给女孩一半的房产、有胜诉的可能吗? 2:男方如果起诉在女方父亲名下的财产法院会受理吗? 3;因双方是和平离婚,离婚前男孩在妈妈这里上学,有妈妈接送管理,而女孩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离婚后还是这样换着养的,放假后爷爷奶奶就会送女孩来接男孩回家,而今年男方又和女方反脸。女方想接回女孩自已扶养,爷爷奶奶不让,起诉的话法院会直接执行呢,还会听小女孩的意见吗?女孩长期跟着爷爷奶奶,今年又因反脸爷爷奶奶常对女孩说妈妈的坏话,小女孩开始对妈妈有点生疏,但妈妈保证让小女孩跟妈妈住上两天小女孩肯定会选妈妈的,法院会让小女孩选吗?如果让小女孩选,妈妈要求照顾小女孩两天的话,法院会同意吗?

离婚 2013-03-12 06: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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