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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9月发生交通事故,3个月后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做了伤残鉴定,一审对鉴定没有异议,判决生效一年后,通过抗诉,又再审,再审完了,又上诉,两年了,这中间我们去了内固定,法院以此为由,说治疗没终结,让重新鉴定,法院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3-03-09 22: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法院的说法不对,目前对于内固定与伤残之间的关系,绝大多数都是认可内固定不影响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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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的说法不对,目前对于内固定与伤残之间的关系,绝大多数都是认可内固定不影响伤残等级。具体可以联系本律师代理,请致电本人电话或来沧州海岳律师所面谈。 常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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