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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女)和她老公(持加护照)11年10月在国内领取的结婚证书,婚后当月她老公返回加拿大。至12年3月之间她老公总是找碴闹别扭,还找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停止了她的签证办理,并提出离婚。还说什么离婚是为我朋友好,因为加拿大根本就没有他结婚的相关记录。请问如何才能使他老公在加拿大有结婚记录?谢谢

离婚 2013-03-11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属于涉外婚姻,国家之间都是相互承认的。这个婚姻首先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加拿大那人若在加拿大那边提出离婚的当地法院可能会选择适用加拿大那边的法律处理离婚诉讼和财产分割。若实在是感情不和,建议在中国境内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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