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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份左右,在工厂内被厂领导厂长(董事长的外甥)殴打,造成鼻梁鼻骨错位,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是由对方支付,期间厂办工作人员代表董事长来院以照顾困难家庭为由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出院后到现在案件在公安局一直拖着不上诉,跟他们协商私了也是一直拖,最早的说是给予4万元私了,年前又说是给3万元私了,找人在当地法医科咨询了一下,应该是十级伤残,轻伤鉴定已做完在公安局搁置。有人说我可以先私了以后再自己起诉要求伤残赔偿,是不是可以这样做?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辛苦了律师朋友们

刑事辩护 2013-03-14 14: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私了的话就不能起诉;您可以要求公安局移交给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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