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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好 我母亲于1988年与继父结婚,继父于2009年4月提出离婚,一审判决不离,现我母亲同意并要求对财产分割,一:有2人婚后共同购买单位福利房一栋,二:继父4年前儿子{儿子没结婚}因车祸得赔款4万元由继父女儿领去,是否有继承权,但母亲找不到证据,三:婚后继父的4年工资由继父女儿领去,但不知道怎样找证据,四:为另一儿子{在狱中}出资买房并上户,五:继父有8年在外不回家,都是目前操持家务,对继父3个子女都倾力帮扶,是否依法能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谢谢!

离婚 2009-10-08 16: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单位福利房属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2、继父儿子的车祸赔偿款是他儿子的个人财产,你母亲无权要求分割,如他儿子在车祸中死亡,这笔赔偿款你母亲有权继承。3、你继父4年工资是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在狱中儿子买房的出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4、你母亲对家庭贡献较大,可要求适当多分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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