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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人于2012年3月底应聘进动漫城上班、2012年5月8日的时候被警察抓去、同时查出场所有三台是属于赌博机器。起先我并不知道打渔机也是赌博机,所以才在里面上班。直到被抓到派出所的时候民警告诉我那三台是赌博机。之后我被关押在拘留所一个多月才被保释出来。现在法院通知我2013年4月3号要开庭,文件里面说我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二款.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我只是一个上班的,满大街都很多那些打鱼的游戏机,我并不知道那就是赌博机。现在老板跑了,就要把我抓进去,我是一个农村的孩子,父母之前都是种田的哪来的那么多钱开设赌博场所(开设那个动漫城至少要100多万)。现在文件上写着我是管理人员,要我2013年4月3号开庭。现在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3-03-17 10: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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