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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住院花了4035元,中国人寿只给报销1815元。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计算他的理赔金额是合理的呢?“100-1000元部分报50%、1000-5000元部分报60%”这句话怎么理解?是不是100元以下就不能报?哪些金额是剔除的?我们有什么标准和依据可以自己计算理赔金额是否准确?谢谢!

其他 2009-10-08 19: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首先应仔细“研读”保险条款。保险条款对保险责任及赔付的项目、标准、计算方法有具体的约定。 2、对住院期间的赔付,保险公司一般有一个自付金额标准,按照你的陈述,100元以下(包括100元)为自己负担的部分。 3、对于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一般约定是“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 需要强调的是,医院在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票据上载明的费用项目和数额并不都是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 有的医院在“费用清单”上会专门列出医保费用的数额,将非医保费用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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