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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荆门驾驶员,今年一月中旬,临时打工开一辆危险品车,从黄石中山行径广州太和检查站时,被广州高速二大队拦下,超载百分之三十以下,此违法行为开在我的驾驶证上,事后我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本车的交通强制险单到广州高速二大队接受处理。他们说不行,还缺材料,要1单位安全员,工作证和身份证,2单位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措施【红头文件】3单位对本次超载整改措施【红头文件】。我是一个临时驾驶员,这些我哪有,现在我也不在那干哪,请问如何处理。。。。。。。

其他 2013-03-15 21: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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