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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产假已休完,可是不能来上班,所以停薪留职。

争议解决 2008-06-03 1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第三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由医务部门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产假修完后可申请休病假,病假期间工资应不低于正常工资的80%,保险应照常上。
  • 享受病假待遇。只要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给你上社会保险
  • 停薪留职应和单位协调才行,如果因产假后身体原因不能上班,可按病假手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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