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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星期前的早上我妈准备去买菜,横过马路(南北走向没斑马线,在东约15米十字路口有斑马线)时被一辆骑电动车的男的给撞了,当时电动车的车速为30。周围视线宽广,无任何遮挡物。到医院诊断:我妈为轻微 脑震荡 , 那男的一眼瞎了(怀疑中,程度不知)。现在已在交警那里划分了责任,那男的为主要责任,我妈为次要责任。交警让我们双方协商,但那男的的老婆态度很凶拒绝协商,说她老公的眼睛瞎了一个损失很大(她老公现继续在上班),要我家倒赔钱给他!说主要责任承担责任60%次要责任承担40%。这损失到底怎么算啊?那男的要到法医那里做个法医鉴定,我妈是不也需要去做一个鉴定啊?

其他 2009-10-12 09: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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