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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进公司,4月签劳动合同(3年),今年4月到期,现在公司给我下发续签合同通知书,待遇什么都没变,只是要求和我签为期5年的合同,我说5年太长了,要签就和原来一样,再签3年吧,可是公司突然改口说那就不签了,爱哪告哪告去吧。我说那得赔钱吧?他说我是“公司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拒绝和我协商,请问怎么办? 要是真续签不了,能获得三个月工资赔偿吗?

其他 2013-04-02 06: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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