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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04年原湖北国企内退,来珠海一直在港企公司工作,原公司在湖北交医社保,本公司未缴纳医社保,也未通知和要求转来珠海,有没有地区差额补偿。 今年2013年7月合同期满。同时,今年12月满60岁,身体不允许再续签合同。能否获得每年一月工资的赔偿,谢谢!

其他 2013-03-30 12: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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