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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3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的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阳台上的另一盆花碰下,砸伤路人E. 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

离婚 2009-10-14 19: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是一道早年的司法考试题,差不多都记不清楚了。 甲的权利可以向搬家公司主张,并与B承担掌上电脑的连带赔偿责任;与C、D承担珍贵兰花损失责任及其砸伤路人E的赔偿责任; 路人E可以向甲或者A搬家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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