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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与家庭赌气,想去徐州单过,拜托老同学张*修在徐州为我租房。2009年10月11日我去徐州,当天下午,由张*修的儿子张某,开车带我去见一位中介,那个中介并带我们来到一所房屋,由他开锁看了房子,言明每月租金700元,我感到满意,同意中介第二天签订合同。第二天,中介将“房主”请来一道检查房内的设施,然后中介就请“房主”签名,然后又让我签名,始终没有见到“房主”的产权证和身份证,更没有见到中介的营业执照。就这样稀里糊涂把合同给签了。当天下午我就由徐州回到南京,回来以后,就感到很不对劲,便请张*修退掉这份合同。他答应第二天(10月14日)由他儿子去退合同。大约在14日上午,张瑞修来电话称,甲方说房子不是他的。房钱已交给房主了,不能退了。也就是说我跟一个不是房主的“房主”(而且还没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签了一份合同。这让我感到很害怕,因为他房内的一旦失窃,我还得承担赔偿的责任。我不知道怎么办。而房子钥匙一次也没经我的手。我今年已近80岁,单独一个人跑到徐州,头脑糊里糊涂,据张某说,唯一的办法是将房屋再租给别人,以转嫁危机。让我将合同寄回徐州,我这次头脑还算清醒,只寄去一份复印件。因为那合同虽然没有中介的盖章,但他本人的字迹还是留下了。转租是要得到房主同意的,而现在连真正的房主是谁也搞不清楚。但我很明确地告诉张瑞修,此房不能转租。然而这些动作只是我们个别的交谈,没有第三方介入足以证明。

其他 2009-10-15 07: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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