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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7日入厂,11月15日出工伤并住院,12月21日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3月14日去做了工伤鉴定,定为10级伤残,3月22日开始算请假,请问该赔多少钱?

其他 2013-04-10 22: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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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工伤认定之后,十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2、在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可争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诸多项目,各项计算方法不同。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大约3.5万元。
  •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另外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并享有工伤待遇,总额为12个月本人工资。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 大约3.5万元。
  • 如果你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可以赔偿相当于12个月工资。如果保留与劳动关系,可以先由社保基金支付相当于7个月工资的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再支付5个月工资的赔偿
  •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可争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诸多项目,各项计算方法不同。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大约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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