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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2012年8月,开车外出,一伙人拦住车不让走,然后我们下来车询问情况,但是对方不说什么就跟我们打了起来,对方8个人都喝了酒,打我们2个人,几个人把我一个人按到在地,头上顿时出血 情急之下,我把其中一个人的耳朵咬掉一块。 双方都报了警,在派出所录了口供,经鉴定对方耳朵为轻伤,我们2人也是头破血流,轻微伤,都住院了,出院后我就跑去外地了,对方在派出所有关系,现在网上通缉我,派出所也一直在找,现在家 里人对方谈私了,对方开始说10万,后来又说30万,现在找人又谈,说要8万元。 当时打起来的时候很多人看到了,但是不知道别人给不给作证,经了解,他们医疗费花了12800元,我们2个人也花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 不知道现在是怎么解决,我是投案自首,还是私了?我这情况属于正当防卫吗?现在这个情况属于刑事还是民事案件呢?如果走法律程序,如果我现在投案自首,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投案自首的话, 法院会判赔偿多少钱?我会不会被拘留?有可能缓期执行吗?请大家给与建议,谢谢!

其他 2013-04-18 07: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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