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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是丹麦外企,2013.4.12号收到通知理由是公司裁人,然后我签字确认了(书面通知书),但这里面并没有写怎么赔偿的任何内容,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呢?我的工资为1900,合同到期时间为2013.11.1(实习期时间为2013.8.1),希望有贵人指点指点我哦,很无助,谢谢了。

其他 2013-04-12 21: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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