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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6年参加工作,当时申报的人事档案与我的户口不一致,过几年退休后涉及到领养老保险。因档案跟身份证不服保险公司无法确认我是档案中的人。我是1970年生人 ,我该怎么办呢?希望好心的知名人士给以个好的答复谢谢!

其他 2018-10-15 09: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可以依法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金。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目前法律规定,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从实际登记参保之日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按规定可享受相关待遇。  已超过50周岁的女无业人员、超过50周岁的男无业人员,由于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文件,目前还无法参加养老保险。
  • 申报养老保险:1、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该费用是记入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某家银行开设的账户的,并按照不低于或者高于同期的城乡居民存款利率来计算利息,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的利息可以记入个人的账户,它的本息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的。  2、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进行注册和登记。  3、待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核通过后,就为自己成功地购买了个人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要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险种,如果遇到不懂的地方可以向自己的保险顾问咨询。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养老保险的办理过程是怎样的  1、申请: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该费用是记入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某家银行开设的账户的,并按照不低于或者高于同期的城乡居民存款利率来计算利息,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的利息可以记入个人的账户,它的本息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的。  2、审核: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3、办理: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4、办结: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 可以要求户籍部门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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