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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三线军工企业,为了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在70、80年代解决了很多单身职工 配偶的户口问题,到厂后一般 都安排在厂里隶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工作,简称“家属工”。当初进公司工作每月工资60元,附加一些奖金,公司从奖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这批女职工在98年以前年满55周岁时,公司安排其退休并给付 几百元不等的一次性退休金。退休前在该企业干满了10~20年不等。退休后不再享受任何待遇,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很多人听说 像他们这种情况可以补办养老保险金。请问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金吗?

其他 2009-10-20 20: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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