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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未出资,为参与经营,在工商部门有登记出资金额,是否享有表决权?公司章程规定十万元一个表决权,是否不足十万就无呜表决权?

其他 2009-10-21 09: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章程是由股东事先制定的,法不干涉。
  • 挂名股东只是相对于实际出资的隐名股东而言。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角度讲,只有股东,没有挂名股东,只要是章程和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就有股东的权利并参与公司决策。但如果挂名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有约定,限制挂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对双方就有约束力。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章程可以规定表决权不同于出资比例。
  • 股东身份存在对外和对内之分。对外以公司登记为准,对内以股东名册为准。股东应当有实际出资,所以没有实际出资的人不能成为股东,但是实际情况远比这复杂,有的虽然没有出资但有内部协议,由其他股东自愿垫付或赠与等。 你讲的情况,我认为不能成为股东,未参与经营的说法不能成立,因为经营时董事会负责,不具有股东身份也可以参与经营。 表决权,有限公司章程由约定,按章程;但是根据公司实际,立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管理的民主,如果章程这样规定还是有问题的。
  • 按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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