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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与妻协议离婚,儿子随我生活,有一处房子我自愿放弃,留给儿子和妻子共同拥有,房产证是我妻子的名字,请问还需要作公证吗

离婚 2009-10-20 23: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应该做公证,实际上的表述应该是,你和妻子离婚,房屋一人一半,然后,你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屋赠与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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