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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在车上扔了一个饭盒到窗外,我的行为是不对、但是遭到了我们十堰交通音乐广播的记者的偷拍。不但在广播里播了两遍而且连车牌也播了、还在微博上播。主要是把我连人带车的照片发到了微博。然后就是他们台里的各个主持人在微博上评论一些不好听的话。我觉得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请问,她们有没有侵犯我的隐私。我是不对。但我觉得他看到的人可以做出提醒。如果我不改,不去捡再把我曝光。可是他们就直接偷拍。我觉得他们只是为了新闻。所以我更生气

肖像权 2013-12-30 18: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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