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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在2012年11月中旬,在重庆江津出了车祸,由于车上有人员受伤。当然就跟120急救车回重庆进行医治,对车的情况也一无所知,后面一个月后去江津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交警也未尽告之义务。由于本人没有处理这种事故的经验。也不知道有停车费要收取。现在停事故车的江津珠峰修理厂要求支付75000元的停车费,标准是50/天,我想问这个停车费收取的合理嘛?应该谁出?如果合理标准应该是多少?这种问题怎么解决?

其他 2013-04-18 19: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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