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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我父亲是铁路上的正式职工,我母亲无业,就在铁路上做家属工,收入的50%多上交铁路局。在一次从货车车厢内往下卸煤时,因同一车厢其他家属放车门把她的车门震下来被砸伤,因体质好、抢救及时才保住性命,但留下很多后遗症。现我父亲已去世10多年,我母亲一直吃药至今,正常情况下每天都要吃30多元的药,她没有退休工资,无力支付,这些年都是我几姐弟出钱买药。请问她这种情况是否能要求工伤待遇?是否能要求铁路局补偿医药费?

其他 2013-04-21 19: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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